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研究方向
我校2025年本專業(yè)擬招收37人,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等進行適當調整。
研究方向: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類型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三、報考條件
?。ㄒ唬﹫竺麉⒓尤珖T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報考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任一階段未完成,報名無效。
?。ㄒ唬┚W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 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2.享受照顧、加分或各類專項計劃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規(guī)定為準。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
具體要求見所選報考點公告。因全國各省網上確認時間可能不同,請考生務必查看所選擇報考點以及相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fā)布的網上確認時間。
?。ㄈ┵Y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錄取。資格審查有關要求詳見廈門大學招生網后續(xù)公告。
1.網報期間,我校將公布審核結果,考生應及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網。
2.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專項計劃證明材料、同等學力考生證明材料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五、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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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具體初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說明。請考生注意下載留存準考證電子版和紙質版,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考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③-無④--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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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將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劃定基本復試分數線并在廈門大學招生網公布。
2.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復試相關內容和要求以廈門大學招生網和各招生院系官網公布信息為準。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ㄈ┧枷胝嗡刭|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其中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各招生院系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七、學制和學費
學制:3年。
學費:12.8萬元/全程,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八、獎、助學金
非全日制研究生暫無獎、助學金。
九、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十、監(jiān)督和違規(guī)處理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嚴肅處理。
十一、其它
1.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2.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