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寫作》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本科目要求考生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nèi),根據(jù)給定材料提煉相關學術命題,并結(jié)合學術發(fā)展史進行辨析和論述。重點考查學術思維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考核要點
1.學術思維能力:具有較強的問題意識,立意誠正深刻,概念運用準確,邏輯結(jié)構清晰完整,富有學術探索精神等;
2.文字表達能力:表述得體,符合學術寫作規(guī)范。
三、考試要求
1.根據(jù)給定材料,完成一篇學術論文;
2.寫作要件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
3.寫作具體要求:
(1) 標題:不超過30字;
(2) 摘要:不超過300字;
(3)關鍵詞:3-5個;
(4)正文:不少于3000字,至少應設置到二級標題。
四、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長
1.閉卷,機考;
2.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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