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根據(jù)教育部和江蘇教育考試院關于調劑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生源不足專業(yè)的空余計劃用于接收調劑考生。
1、申請調劑的考生,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且初試成績達到原報考學科門類國家線,同時達到各單位的復試要求。具體接收專業(yè)、人數(shù)、條件見各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其中報考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請調劑全日制專業(yè)。調劑為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2、滿足各學院調劑要求的考生,對于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
3、所有調劑考生均需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提交申請,我校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見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4、考生須根據(jù)各單位的要求及時確認相關信息,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所有調劑考生一旦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確認錄取,錄取結果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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