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15年十月在職聯(lián)考GCT分數(shù)線及復試錄取工作通知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5-12-23 13:05:09
關于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的精神,為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2015年考試及我校招生計劃等情況,經研究,確定我校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各學位類別的復試合格分數(shù)線分別如下:
(一)工程碩士
GCT總成績 | 備 注 |
172分 | 一般要求考生已獲學士學位 |
凡GCT成績達到以上分數(shù)要求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均可進入有關學院(單位)工程碩士第二階段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包括專業(yè)考試和綜合面試,復試實行差額復試。
?。ǘ┓纱T士
總成績 | 英語 |
170分 | 45分 |
凡達到以上分數(shù)要求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均可進入復試,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包括政治理論課測試和綜合面試。
?。ㄈ┕ど坦芾泶T士
總成績 | 英語 |
130分 | 30分 |
凡達到以上分數(shù)要求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均可進入復試,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包括政治理論課測試和綜合面試。
二、各類別(領域)招生計劃數(shù)
(一)工程碩士共414人,根據(jù)生源和上線情況,分配各工程領域招生計劃數(shù)如下:
招生學院(單位) | 工程領域 | 招生計劃數(shù) |
電氣學院 | 電氣工程 | 128 |
電氣學院 | 控制工程 | 48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 機械工程 | 22 |
數(shù)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 計算機技術 | 22 |
數(shù)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 軟件工程 | 19 |
石油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 | 12 |
土木工程學院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35 |
土木工程學院 | 水利工程 | 7 |
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 | 地質工程 | 4 |
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 | 環(huán)境工程 | 13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工業(yè)工程 | 4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23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6 |
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 | 食品工程 | 2 |
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43 |
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集成電路工程 | 3 |
化學學院 | 制藥工程 | 1 |
建筑學院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15 |
工藝美術學院 | 工業(yè)設計工程 | 2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工程 | 5 |
合計 | 414 |
注:本學院內若出現(xiàn)個別工程領域合格生源不足,可將其空額數(shù)調整到學院內其它合格生源有余額的工程領域使用。
?。ǘ┕ど坦芾泶T士75人
(三)法律碩士100人
三、調劑錄取
我校今年上線考生數(shù)均已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因而不接受調劑錄取。
四、破格復試
鑒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自行劃定復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保證質量,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我校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五、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應先到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有關學院(單位)的考試和面試。
資格審查日期: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和2016年1月1日(星期五),具體安排如下表:
日 期 | 上午8:30-11:30 | 下午1:30-4:30 |
12月31日(星期四) | 報考數(shù)計學院、物信學院、機械學院、生工學院、材料學院、化學學院、石油化工學院、環(huán)資學院、工藝美術學院的工程碩士考生 | |
1月1日(星期五) | 報考電氣學院、土木學院和建筑學院的工程碩士考生 | 一、報考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二、報考經管學院的工程碩士考生 |
資格審查地點:福州大學怡山校區(qū)行政樓300室(福州市工業(yè)路523號,福大老校區(qū)東門旁)。
攜帶材料:詳見招生簡章。
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各有關學院(單位)不得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
1.政治理論課測試:政治理論課測試采取開卷筆試的方式,由校研招辦組織,時間為2016年1月1日(星期五)晚上18:30-21:30,地點和具體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
2.專業(yè)考試和綜合面試:由各有關學院(單位)組織實施。各有關學院(單位)應按照《福州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單證)招生實施細則(修訂)》(福大研[2011]82號)的規(guī)定做好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特別強調:各類專業(yè)學位的專業(yè)課和綜合面試等考務工作(包括:試卷的命題、印制、封裝、保密、考場安排、監(jiān)考、閱卷、成績管理等)均由相關學院(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學院(單位)各類研究生教育的分管院長是考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相關學院(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明確責任,保證考試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和保密性。試卷、參*和評分標準在啟用之前屬于機密材料,命題教師、復試成員名單屬機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或向考生透漏。有關學院(單位)要認真按照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組織好考務工作(強調要求:專業(yè)考試的每個考場內須配備至少2名監(jiān)考員監(jiān)考),加強管理,切實做好試卷和考務的保密工作,確保各項考試的安全、公平、公正。
復試各項目中有出現(xiàn)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能錄取。
3.學校要求專業(yè)考試及綜合面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1月1-3日進行,各有關學院(單位)應按學校的要求和規(guī)定確定本學院(單位)的復試方案,并及時通知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上線考生。有關學院(單位)還應將復試方案于12月28日前報送校研招辦備案。
4.各有關學院(單位)擬錄?。ê蜓a錄?。┰诼毴藛T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名單應于1月8日前報校研招辦。
七、專業(yè)課考試費和復試費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可向復試考生收取專業(yè)課考試費80元/門和復試費130元/人。此外,報考法律碩士和工商管理碩士的每人還需繳納80元政治課考試費,以上費用由各有關學院(單位)在考生復試報到時收取,用于課程考試及復試錄取等有關的開支,開具發(fā)票事宜由各有關學院(單位)自行與計財處協(xié)商辦理。
福州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