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法學院建院于194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于1948年創(chuàng)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現(xiàn)已成為在全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吉大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fā)展和奮斗,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zhèn)和法律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xiàn)任院長由蔡立東教授擔任。
吉林大學法學院系中國法學教育頂尖的王牌院?!拔逶核南怠敝辉谌珖姆▽W院校中,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被合稱為“五院”,北京大學法學院(原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原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原吉林大學法律系)和武漢大學法學院(原武漢大學法律系)則被稱為“四系”。吉林大學(前身為東北人民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開放以來,吉林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yè)進入了快速發(fā)展時期。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fā)展和奮斗,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我國法學教育的重鎮(zhèn)和法律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xiàn)任院長由蔡立東教授擔任。校全日制本科生約1270人、碩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碩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專科生260人,以及來自美國、日本、俄羅斯、韓國等國的留學生約20人?,F(xiàn)任院長為蔡立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