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國家和北京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培養(yǎng)一大批急需的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3〕2號)及北京市相關文件規(guī)定,特發(fā)布北京工業(yè)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過程將遵循國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科學選拔、公平公正的原則,使全面發(fā)展、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生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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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目標是:面向所在技術領域或行業(yè),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yǎng)在相關專業(yè)技術領域掌握堅實理論基礎和專門知識,具備解決復雜工程技術問題、開展工程技術創(chuàng)新,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高層次應用型創(chuàng)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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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ㄒ唬﹫竺麉⒓尤珖T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報名參加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程序、報考點選擇與網上確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注意事項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北京工業(yè)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一個專業(yè)。
?。?)考生應按我校的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見招生章程“報考條件”相關要求)。
?。?)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并保留以備后續(xù)使用。
?。?)國家按照分區(qū)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北京工業(yè)大學屬于一區(qū)。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或其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將進行審核。
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ê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ǘ﹫罂键c選擇
報考北京工業(yè)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所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
其他報考北京工業(yè)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考生,應按照上級部門、招生單位及報考點的相關要求及報考點公告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
注意:符合北京工業(yè)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報考條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業(yè)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5,以下簡稱1105報考點)的考點選擇條件,請報名時注意區(qū)分。
凡擬選擇1105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3年9月中下旬發(fā)布的1105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規(guī)定的條件并滿足報考點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選擇1105報考點。
因不按公告要求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網上確認、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ㄈ┰诟鞯貓罂键c報考北京工業(yè)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考生網上確認要求,考生請務必仔細閱讀所選擇報考點的報考點公告及相關通知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時間由考生選擇的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要求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按照報考點要求,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盡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并務必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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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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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試
?。ㄒ唬┛忌鷳斣诳记笆熳笥遥瑧{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ǘ┛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為6小時的考試科目(即科目代碼為5開頭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8:30-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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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14:00-17:00外國語
12月24日8:30-11:30業(yè)務課一
12月24日14:00-17:00業(yè)務課二
12月25日8:30-14:30科目代碼為5開頭的考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參見學科專業(yè)目錄。我校單獨考試使用全國統(tǒng)一命制試題,考試科目與相應學科專業(yè)全國統(tǒng)考初試科目設置相同。
?。ㄎ澹┛荚嚧缶V及命題
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院統(tǒng)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各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預計將于9月下旬在“北京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荚嚧缶V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和復試題目不僅局限于參考書目。
?。﹫罂嘉倚5目忌踉嚦煽冾A計可于2024年3月初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初試成績查詢系統(tǒng)及北京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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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
1.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制訂本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部(院)實施細則,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復試辦法和程序將在“北京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我校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請廣大考生屆時關注。
2.對以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且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yè)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5.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及學校相關辦法,確定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報考招生學部(院)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錄取。我校各學科專業(y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7.在復試前,我校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8.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9.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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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lián)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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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與學校簽訂相關協(xié)議后方能被擬錄取。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實行三方協(xié)議制。我校將在考生錄取前,與擬錄取定向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yè)單位之間共同簽訂協(xié)議。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忌\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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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應按學校規(guī)定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要求見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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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制、學費
學制:3年,學費: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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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說明
(1)培養(yǎng)校區(qū)。研究生培養(yǎng)校區(qū)為北京工業(yè)大學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平樂園100號,地段繁華,交通便利,環(huán)境優(yōu)美,校區(qū)幽靜。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糾紛,我校不承擔責任。
(4)有關報考學科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大綱等事宜可登錄“北京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
(5)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與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頒布的規(guī)定有不符之處或遇不可抗力,須按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